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作者:徐明(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谈及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新时代以来,我们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牢牢掌握了我国发展和安全主动权,取得了伟大成就。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谷物总产量稳居世界首位,14亿多人的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来自外部的风险挑战始终存在并日益凸显。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可靠安全和防范金融风险还须解决许多重大问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防范化解的矛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
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另一方面,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了重要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为此,既要通过拉长长板巩固提升优势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也要通过补齐短板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此外,还要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做专做精中小企业,以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深化在创新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融合。要保持并巩固我国制造业传统优势以“稳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以“强链”,形成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以“补链”,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优化调整以“优链”。
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扩大有效需求,又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发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发展质量和内生动力。要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要建立适应消费升级和多元化消费需求的供给体系,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要通过预期管理和系统化设计,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节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在关键时刻可以做到自我循环,确保在极端情况下经济正常运转。
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当前,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既带来新挑战也孕育着新机遇。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需要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一是要继续扩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二是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是要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健全与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本领。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在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同时,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