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港澳游整体回暖******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内地与香港免检疫通关后第一个农历春节长假结束,赴港澳的旅游项目在春节期间整体气氛有所回暖。
根据香港入境处的统计数字,从年三十(1月21日)至初四(1月25日),香港各口岸共有41.7万多人次入境,其中内地旅客6.6万人次,占总入境人次约16%。内地访港旅客入境高峰出现在初三,共有1.6万多人次抵港,当天经高铁西九龙口岸入境人次最多。
5天农历春节长假期间,香港总出境人次54.2万,其中香港居民出境45.3万人次,占总出境人次约84%。港人外游高峰是在除夕,有超过10万人次出境,当天最多人经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离境,其次是机场。
连日来,香港尖沙咀广东道成为旅客购物热点,不少内地游客拖着多个行李箱来港消费,部分名店需要排队进入。有内地游客表示,过去3年因疫情关系,较少购物,这次来港将尽情消费;在家过完年就立即买车票来港,主要购买化妆品、护肤品、手袋和婴儿用品。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徐王美伦称,受惠于通关,尖沙咀一些名店及珠宝店生意上升,当中有30%来自内地游客,市道开始复苏。她说,由于航空公司和人手等配套未准备好,估计到明年,旅游业才能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另据港媒1月29日报道, 香港旅游界立法会议员姚柏良在一个电视节目中表示,两地实施免检疫通关后,业界整体气氛好转,但农历春节期间内地访港人数仍不及疫情前的每天10多万人次,核酸检测仍是旅客最大考虑。他呼吁特区政府尽快与内地商讨取消核酸检测及开放旅行团。
据《澳门日报》1月29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28日公布本月21日至27日入境旅客统计数据,结果显示7天共有45.1万人次访澳,日均6.44万人次,同比上升297%。其中,内地旅客共有26.47万人次,同比增长149.7%;香港旅客共16.47万人次,按年上升2601.8%。
澳门旅游局局长文绮华表示,春节期间旅客量超乎预期,日均入境旅客超过6.4万人次,比当局之前估计的4.7万人次多,主要原因是香港旅客大增,但暂时未能估算春节期间增加的旅游经济效益,需视入境人数等不同方面的情况。澳门旅游业议会会长胡景光称业界喜出望外,从数据可以看到,港客占比约三成,比例比以往有所增加,相信是有赖澳门特区政府在1月8日放宽通关措施后,实时针对香港市场进行大量宣传推广,并推出优惠。他说,元宵节过后直至五一黄金周前夕,向来是旅游业传统淡季。接下来须持续加强对香港市场的宣传,如在现有交通、消费等优惠基础上叠加推出住宿优惠,持续吸引港客访澳。(杨伟民)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