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在知名童装产业带浙江桐乡,一家童装企业负责人巧姐于半年前尝试淘宝直播。经过几个月的潜心耕耘,如今直播间月成交额已突破1000万元,成为直播电商风潮下的受益者之一。过去一年,淘宝天猫净增130余万店铺,新增55万直播账号,直播和短视频已经改变了电商模式,成为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和年轻人的创业入口。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阿里、美团、京东、字节跳动等平台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电商到移动支付,从外卖到共享出行,从直播到智慧社区,数字经济已经覆盖了人们的衣食住行、社交娱乐,改变着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仅如此,数字经济在更好地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在吸纳就业创业、提升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数据分析师、直播选品师、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不断涌现,农村电商新模式的逐渐普及扩大了农产品销售、带动了增收致富,政务服务、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等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便利了人们的生活。
随着一个又一个创新模式的诞生,数字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近年来,一系列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聚焦推动大数据、电子商务、“互联网+”行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等相关领域发展,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不仅充分肯定了平台企业和数字经济在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也对其未来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未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迭代发展,新基建快速发展,互联网用户规模不断扩大,都为数字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条件。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广阔,也将在引领转型、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专家点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数字经济战略研究室主任高婴劢: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重塑全球要素资源和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近十年来,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兴起,生活服务数字化、消费行为在线化、社会资源共享化全面普及。“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经济步入体系构建新阶段,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技术、数据、平台、算法等方面的数字经济治理逐渐成为新常态。在国际合作方面也将加快贸易数字化,构建良好的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制度和环境。下一步需加快5G、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产业集群化发展,增强本土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同时鼓励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规模集聚、优势互补,促进数字产业高速成长。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5版)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